在讨论过程中,刚好碰到一位残疾人朋友委托人过来送锦旗。这是“天使在行动”处理的一起维权案件,结果很满意,于是拍了几张照片。
图片一:讨论中,我在拍照中
...
曾看到一则托尔斯泰写的哲学寓言:
...
在一些省份,有为残疾人维权的不同形式的志愿者群体。相比较而言,残联组织的更为合适,在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过程中,冲突是不理智的举动,协调是最好的方式。作为志愿者,尤其是作为省残联维权志愿者,在进行协调的过程中,总有很多需要仔细斟酌的地方。需要考虑残疾人自身的一些实际困难,考虑残疾人所处环境,考虑残疾人与所协调单位之间的关系,考虑残疾人与地方残联之间的关系。作为省残联维权志愿者,有一个问题同样不可回避。
前几天,作为残疾人维权志愿者,我协调了一个具体案例,并仍将继续关注下去。感性接触后,由此及彼,沉下心来,感觉残疾人权益保障任重而道远。
作为残疾人,他们面临的困难是方方面面的,身体残疾却在其次。身体上的困境克服起来只是时间的问题,一般经过一段时间后,大多数残疾人都能很快适应。但更大的困境是周边的环境压力所造成的。
首先,法律上的保障措施在具体落实的时候,很难保证到位。很多单位甚至包括一些具体工作人员,他们仍然没有意识到保障残疾人权益是一种法律负担,更多的还停留在道义负担这种认识上。这种认识在残疾人生活区的周围公众中也同样普遍存在,对于残疾人来讲,提出要求是非常困难的选择,会冒很大的风险。尤其对于一些打擦边球的补助,残疾人在接受和拒绝之间也很难权衡选择,很容易落入两难境地。不接受,是刁民,接受了,自己进入了这个套,以后的正当要求更难启齿。
...残疾人最需要什么?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。
残疾人在某些方面确实有诸多困难,但他们一样需要平等,需要独立,尤其是社会对他们这些需求的认同。
帮助残疾人,首先应当尊重他们,尊重他们的平等需求,尊重他们的独立。
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容易被公众忽略:我们在公共场合碰见残疾人的时候,有些人会主动靠近进行询问,有些甚至直接靠近残疾人提供“帮助”,当遭到拒绝后,还会产生对残疾人的不理解。这样的情况我们可能会经常碰到,我想这些好心人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方面:没有尊重残疾人的独立空间。
...